• 持续擦亮“安居在嘉”的民生底色——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走进《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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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擦亮“安居在嘉”的民生底色——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走进《行风热线》

发布日期:2026-05-02 07:37 点击次数:111

2026.04.09

《行风热线》节目直播

直播

今天中午,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带队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归集信贷处处长王萍萍、直属管理处处长张瑾做客直播室,和广大听众进行了空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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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优化完善政策举措。对购买绿色建筑、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50%,支持组合贷款优先偿还商业贷款,降低提前部分还贷门槛,优化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灵活还贷方式,及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或月缴存额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将本市户籍缴存人账户封存提取时限由满2年压缩至满半年,优化外籍人员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三是改革创新增活力。深入推进“贷款购房一件事”改革,实现“一次采集、一网申报、联动审批”;拓展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延伸至二手房交易,缓解职工购房初期资金压力;全面深化“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实现“无需还贷、直接过户”,并支持跨行办理,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需求;牵头领办省建设厅《长三角区域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联合处置方案》。

四是拓宽业务场景。推出深化住房公积金支持直付房租、租金折扣、缴存+增值服务“住房保障”试点,开展 “公积金+消费”项目满减活动,完善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探索“建房+公积金”农村建房提取公积金。

二是深化使用政策改革,在普惠共享上实现新提升。优化政策体系,提升供给效能。聚焦“好房子”建设目标,坚持租购并举,研究出台支持以旧换新、保障性住房等市场新需求的提取使用和贷款机制 。

三是攻坚数字化改革,在数字赋能上构筑新支撑。推进智慧系统建设,提升数据治理效能,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搭建可视化、个性化服务体系 。

四是实施服务提质改革,在便民利民上展现新作为。以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为目标,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精准听、清晰说、耐心解”服务,持续擦亮服务品牌 。

五是探索资金管理改革,在安全高效上达到新水平。优化资金运营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织密内控制度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六是强化党建引领,在队伍建设上凝聚新合力。筑牢干部职工思想根基,强化理论武装,锤炼过硬队伍,强化履职本领,强化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

一是放宽提取政策,激发住房消费潜力。优化新购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将原仅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年一次、可“提取多次”,缓解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放开物业费提取仅限“一套房屋”限制,允许缴存人家庭多套自有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减轻缴存人日常居住成本。

二是创新提取情形,支持居住品质提升。支持缴存人家庭新购自住住房缴纳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公积金,减轻职工购房即时资金压力。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全省率先推出房屋局部改造提取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门窗、卫生洁具、橱柜等硬装,满足职工改善居住环境需求。

三是优化贷款政策,畅通以旧换新通道。完善“以旧换新”贷款认定机制,缴存人家庭在旧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房屋已出售(或挂牌出售)前提下,在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贷款次数及套数认定仍按原被置换房屋结果执行,降低换房成本。预计促进房产市场交易,实现贷款申请量增长10%以上。统一组合贷款“首付比例”标准,缴存人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首付比例可按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规定执行,降低购房门槛。

听友提问▶

“政策实施之日起购房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日期以什么标准认定?

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拆迁安置房以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房改房以房改房出售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保障性住房以保障性住房合同(协议)书为准。

提取公积金支付多套房屋的物业费,那缴存人家庭名下有多套房产的,可以分次提取吗?

缴存人家庭名下有多套房产需要提取物业费的,需合并一次提取。即提取人携带需要提取物业费的所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备案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等材料,前往办理窗口进行办理。首次申请提取物业费或增加提取多套房屋物业费的须到线下窗口办理。同时,也可现场办理委托按年提取物业费业务。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有哪些新政呢?

一是调整“以旧换新”购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人家庭自政策施行之日起,购买自住住房用以置换家庭名下旧房,被置换房屋已出售或已挂牌出售且该房屋所对应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本次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时,住房贷款次数及房屋套数仍按被置换房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本政策暂定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是调整组合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家庭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可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规定执行,目前是15%。

最近我们在电梯、网约车等有看到“公积金代办咨询”等广告,这块是我们公积金中心授权的吗?

市公积金中心从未批准,也从未委托除合作银行之外的任何中介组织、个人代办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取中介费用,任何收取费用的公积金业务代办均是非法中介。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自觉抵制“公积金代办咨询”之类的非法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市公积金中心对社会公开的政策和办事承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还为老年人、残疾人、人才和在外特殊群体人员,开通了全程服务帮办、绿色通道快办、优化流程简办、允许他人代办、预约特事特办“五办”特色服务,深化容缺受理、预约上门、延时服务、亮码可办、周末能办的“五诺”服务举措。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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